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人社部启动化产能职工培训计划

作者:网络信息科 来源:人社部 关注: 时间:2016-06-28 10:15:00

日前,人社部启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从2016年至2020年有针对性地组织3类培训, 力争使有培训愿望和需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都能接受一次相应的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

  对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各地人社部门将围绕当地新拓展的产业领域、 符合产业调整政策的行业和需要发展的职业 (工种), 重点开展高新产业、 先进制造业、 生产服务业, 以及旅游休闲、 健康养老、 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类就业技能培训项目。 引导失业人员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 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和手段, 进行科学组织管理。

  对企业转岗职工重点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转岗职工, 指导企业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 对转移到新岗位但无相关技能或技能过时的职工, 普遍开展定向初、 中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 对技能偏低的转岗职工, 重点进行中、 高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可列入技师培训等培养计划。

  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重点开展创业培训。 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 开发针对不同企业类型、 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 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 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

  人社部强调, 要建立培训工作基础台账, 强化培训质量;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培训费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技工院校、 职业院校、 职业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发挥资源优势,做好服务工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 版权所有 中国职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 China National Center of Occupational Talents(CNCOT)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育路9号  邮编:100010,电话:010-57206582(综合部)
技术支持:网络科 邮箱:netadmin#cncot.org.cn 京ICP备 11047691号